回收材質專題-回收管道
廢汽機車何處去
| 廢棄汽機車的回收管道?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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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可先接洽資源回收商,自行騎(開)往或請其至府上代為回收欲報廢之汽、機車。 |
如欲辦理老舊機車「汰舊換新」補助,則需請民眾將機車交由配合環保署此項作業之經銷商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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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報繳廢棄汽機車可請領多少獎勵金? | ||
| 汽車可請領 1,000元獎勵金 | 機車車齡未滿7年者可請領300元獎勵金 | 機車車齡第7年及7年以上者可請領300元獎勵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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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,000元 |
<7年者—300 |
>=7年—300元 |
| 請領獎勵金的程序? | |
| 獎勵金之獎勵對象為廢車之登記所有權人,請民眾確實填寫「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」第三聯獎勵金申請聯(廢汽、機車交由回收商處理時,由其提供),簽名(或蓋章)及檢附相關車籍文件後,一併寄回台北郵政3257號信箱即可,第四聯為車主存查聯請妥為保管。 申請期限為自報繳日起6個月內(郵戳為憑)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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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申請機車「汰舊換新」的條件?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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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鼓勵民眾加速淘汰零期及一期老舊機車回收,環保署因此實施「汰舊換新」計劃。申請條件為持有出廠日起算第7年及7年以上之機車並同時購置符合87年1 月1日以後出廠第三期環保標準新車(含腳踏車)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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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汰舊 | ![]() |
換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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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 | ![]() |
| 出廠7年及7年以上之機車 | 87.1.1以後出廠 | 腳踏車 | |||
| 申請機車「汰舊換新」的程序及請領金額?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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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將舊機車交由配合環保署此項作業之經銷商處,民眾需備妥車主身分證、私章、行車執照,交由經銷商免費代辦申請,經審核通過,即可獲得環保署空污補助款1,000元(另部分車廠提供500元補助),加上回收獎勵金1,000元,共可請領2,000-2,500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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