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德一小區內報廢車停四五年 難處理
“一輛報廢車停在小區樓下已經四五年了,居民出行困難,同時也影響環境,應該有人管一管”。最近有市民反映在石洞子溝交通局一處家屬樓樓下有一輛報廢車,長期停在那里,很“礙眼”。
報廢車零件
日前,記者來到該小區樓下。這是一輛紅色的面包車,已經銹跡斑斑,沒有車牌,從后面的標識上看應該是一輛“松花江”。經過風雨的“洗禮”,車身已“面目全非”:四面風擋玻璃不見蹤影,4個癟了氣兒的輪胎深陷地里,車內座椅和方向盤也被拆得七零八落,和旁邊一輛輛嶄新的轎車相比,就像一個“乞丐”擠在人群里,顯得格格不入。
一位老大爺說,這輛車四五年前停在這里后就再也沒有“挪過窩”。來時還是挺好的,現在車上一些零件已經相繼被拆走。“車主應該就是我們這個小區的,如果挪走,車主肯定不干,但是這么放著也不是事兒,應該按報廢車輛給處理掉,要不太影響小區環境。另外小區這個過道挺窄的,其他車輛進出也不方便。”
小區內報廢車該誰處理
記者獲悉,像交通局家屬樓樓下這輛報廢車的情況在市區很普遍,一些過了年限、或者撞損嚴重已經報廢的車在其他小區一樣存在。記者近日先后在曲軸廠家屬樓、長安小區、富華山莊、南園自來水公司家屬院等多個小區看到類似現象。這些車到底應該怎樣處理呢?
記者走訪了交警部門以及城管和一些小區物業公司。據了解,交警部門負責在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。車輛報廢雖由交警負責管理,但限于兩種情況,即車主送交給交警部門的報廢車,或交警部門在道路上發現已到報廢年限卻仍在行駛的車輛。如果提供報廢車的車牌號,他們可以對其是否達到報廢年限進行確認。
城管部門主要負責城市的市容環衛、行政執法與機動車道外的占道行為。對于小區內的報廢車輛或疑似報廢車輛,這主要由小區的物業或街道辦事處負責。
新華路一小區物業公司經理對記者說,小區內報廢車輛不好管理,一個是很難確認是不是報廢車,甚至車主是誰也不便查找,無論怎么說,報廢車零件,機動車都屬于個人或企業的財產,找不到車主本人,物業或者辦事處無法私自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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